松溪县应急物资储备仓库建设项目——一期
福建
-南平市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松溪县应急物资储备仓库建设项目——一期 已由 松溪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和松溪县委常委会 以 松发科[2022]审批113号、松发科[2023]审批121号和松溪县委常委会2023年第20次会议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松溪县应急管理局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和专项债等多渠道筹措 ,招标人为 松溪县应急管理局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松溪县工业路35号原水泥厂地块 ;
2.2. 工程建设规模: 第一期建设1座应急物资储备仓库,建筑层数:地下1层、地上5层,总建筑面积9592.72㎡(其中:地上8653.08㎡,地下939.64㎡),建筑高度(消防)23.70m,耐火等级为一、二级,屋面防水等级为Ⅰ级。主要使用功能为:地下一层为消防水池及泵房,仓储区、门厅、消控中心、电气设备用房,二~四层为仓储区,五层为仓储区及配套办公用房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准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松溪县应急物资储备仓库建设项目——一期的施工,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项目的主体建筑工程和室外工程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1)高度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3)单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规定,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建筑物层数为5~25层、建筑物高度15~100米、单跨跨度15~30米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22910345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6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 【2015】13号)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作为否决条款。4、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标段)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或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或仍处于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质量安全黑名单或文明施工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投标都将被否决,(但是若属于《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闽建建〔2021〕2号)文件中涉及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制度的条款除外)。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6、其他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9月21日 15:00:00 至 2023年9月26日 23:59:59 通过 南平市中心平台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 须附 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
5.2 .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现金以银行到账为准)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现金形式、②银行电子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电子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电子保险形式、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⑥免缴投标保证金。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3年10月16日 08: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南平市中心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南平市中心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松溪县应急管理局
地址: 松溪县工农东路15号 ,邮编: 353500
电子邮箱: /
电话: ,传真: /
联系人: 艾永斌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C215室 ,邮编: 350002
电子邮箱: /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陈玫瑰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松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松溪县红旗街233号
联系电话:
中心名称: 松溪县中心
地址: 松溪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工农西路325号)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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