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新桥化工园区扩区申报项目采购公告
四川
-广安市
竞争性磋商邀请
受 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区分局 委托,拟对 广安新桥化工园区扩区申报 项目 采用 竞争性磋商 的方式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 项目基本 情况
1.项目编号: JR-51160220230922
2.项目名称: 广安新桥化工园区扩区申报项目
3.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4. 采购人: 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区分局
5. 采购代理机构:
6.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 不 专门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二、资金情况
1.预算金额: 190000 元。
2.最高限价: 190000 元 。
3.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 。
三 、 采购项目简介:
广安新桥化工园区 是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 6部门关于公布四川省首批化工园区的通知》(川经信化工〔2022〕58号)批复 认定 的 省级 化工园区 , 面积 1016.70公顷,以发展绿色化工产业、化工新材料、新能源产业、基础原料产业、专用/特种化学品等为主线,瞄准高附加值产品。规划建设实施后,将实现将当地天然气优势资源转化为经济优势,实现高质量、绿色化发展。目前,新桥化工园区建成化工企业18家,在建(拟建)化工企业14家,已经签约化工企业9家,2022年绿色化工实现产值170.1亿元,同比增长65.3%。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 广安网 ( ) 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 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 [社会保障] 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 [行政法] 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7.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 〕 125 号)的要求, 供应商 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网站( )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 时间: 202 3 年 10 月 11 日至 202 3 年 10 月 17 日,每天上午 9 : 0 0 至 12:00 ,下午 1 5 :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 地点: 广安市广安区 柯家井路明发国际广场二期 4 栋一单元 2 层 ( )。
( 1 ) 现场报名 :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介绍信、报名信息登记表至 广安市 广安区 柯家井路明发国 际 二期 4 栋一单元 2 层 报名。
报名时提供: 营业执照(复印件) 、 介绍信 、 报名信息登记表 、 法人身份证明 或 法人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 (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
注:网上报名要求: ①文件格式: PDF 一个文件格式;②邮箱文件命名: XXXX 公司 + 项目 名 称)。
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 , 磋商文件 售价 : 人民币 200 元 / 份 ( 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 磋商文件提供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签到说明 :
签到及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 3 年 10 月 18 日 09 : 30 (北京时间) , 202 3 年 10 月 18 日 9 : 00 - 09 : 30 签到及提交响应文件(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 202 3 年 10 月 18 日 09 : 30 (北京时间)。
签到说明: 供应商签到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查验原件(若是法定代表人签到的则提供法人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签到和接收响应文件。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广安市广安区 柯家井路明发国际广场二期 4 栋一单元 2 层 开标室,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磋商地点: ( 评标室一)
十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十一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区分局
联系人: 谌 老师
电 话: 0826 -2296018
地 址: 广安市前锋区石滨路 1号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 : 广安市广安区 柯家井路明发国际广场二期
联系人:
电 话:
注: 本公告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由业主单位和代理机构自行负责,广安市中心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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