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永春县高素质农民培训结果公告
福建
-泉州市
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350525]GWCG[CS]2023001
二、项目名称:2023年永春县高素质农民培训(二)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需解锁 | 64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2023年永春县高素质农民培训(二)):
服务类(需解锁)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培训服务 | 2023年永春县高素质农民培训(二) | 年满16周岁,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农村劳动者和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以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社会化服务专业人员、返乡创业创新人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为重点,开展分层分类培育。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45号)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2023年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训工程,全县新增培训高素质农民360人。2023年举办高素质农民培训7期,培训高素质农民360人,每期6天(其中实训4天)。(1)项目实施前,中标人应制定科学可行,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总体工作计划并严格执行,确保培训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2)每期开班前,由中标人提早一周将开班申请报告呈送采购人审核。开班申请报告应具体说明学员招收情况、培训课程设计、培训场地落实及师资聘请等情况。 (3)项目实施中,中标人应加强培训全过程管理,包括学员签到、影像记录、线上管理、安全保障、通讯稿件(图文)提供等。 (4)培训工作结束后中标人应及时做好中标项目完成情况的工作总结(纸质材料和10分钟的PPT)。按班次收集整理培训材料,每个班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教学计划、课程表;②教材(书本)、课件PPT(命名要求:讲师姓名+授课主题);③培训台账(经学员签名);④学员身份证复印件;⑤培训现场照片;⑥学员签到表;⑦《高素质农民培训验收报告单》等。 (5)如果上级主管部门对培训对象、内容、方式、资金使用等政策要求有新的变化,则按最新的文件规定执行。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于11月15日前完成培训任务。) | 项 |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45号)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2023年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训工程,全县新增培训高素质农民360人。 | 640,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赵兰 |
评审专家: | 潘进仲 、 陈丽红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以单个合同包的成交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本项目的项目类别及相应的收费标准如下:服务类?(0,100]万元?1.5%、(100,500]万元?0.8%;1.3、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1.4、服务费缴交账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泉州鲤城支行,开户名: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账号:13-510101040008079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2023年永春县高素质农民培训(二):0.96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 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 永春县桃城镇桃溪路232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 湖滨南路81号21层D单元
联系方式: 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俊豪
电话: 需解锁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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