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汉王山监狱、四川省宜宾监狱、四川省内江监狱、四川省自贡监狱四川监狱川南片区2024年罪犯生活大宗物资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四川
-宜宾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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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N5100012023002381
二、项目名称:四川监狱川南片区2024年罪犯生活大宗物资(米面油肉)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需解锁 | 达州市通川区朝阳办事处酢坊村一组三峡移民安置楼11号 | 下浮:31.4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米面油):
货物类(需解锁)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1-1 | 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 米 | 立立大米 | 1.质量标准:国家二级籼米。 大米色泽清白,有光泽,呈半透明状,米粒大小均匀、丰满光滑,很少有碎米、爆腰(米粒上有裂纹)、腹白(米粒上乳白色不透明部分叫腹白,是由于稻谷未成熟,糊精较多而缺乏蛋白质),无虫,不含杂质。 加工精度按实物标准样品对照检验留皮程度,水分≤14.5%,最大限量杂质总量≤0.25%,碎米总量≤20.0%,黄米粒限量为1.0%,色泽、气味、口味正常。 产品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大米)GB/T1354-2018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 2.每批次货物剩余质保有效期须在6个月(含)以上(以采购人验收货物时间为准,)。 3.包装要求:包装符合GB/T17109的规定和食品安全要求,标签标识应符合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GB28050等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用纤维袋或塑料袋定量包装(规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以便于运输存储使用为原则)。包装标识清楚,如印有SC编号、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电话等。 4.首次送货均需附第三方质检机构(带CNAS或CMA标识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每批次物资均需提供《出厂检验合格报告》。 5.验收标准:按照GB/T1354-2018标准及财库〔2016〕205号文执行。大米验收时须采用国内通行大米新陈度快速测定方法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两年以内所产的大米方为合格。 6.供货质量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行业有关规定、招标文件技术参数执行,符合国家粮食卫生标准。 | 1(批) | 504,000.00 | 504,000.00 |
1-2 | 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 面粉 | 鲁吉白小麦粉 | 1.质量标准:国家标准特制一等。 优质面粉色泽呈白色或微黄色,手捻捏时呈细粉末状,置于手中紧捏后放开不成团。无异味。用手摸取时,手心有较大的凉爽感,握紧时成团。味道淡而微甜。 加工精度按实物标准样品对照检验粉麸色泽,水分≤14.0%,灰分(以干物计)≤0.70%,粗细度全通过CB36号筛,留存CB42号筛的不超过10.0%,面筋质(以湿重计)≥26.0%,脂肪酸值(以湿基计)≤80%,磁性金属物(g/Kg)≤0.003 g/Kg,含砂量≤0.02%,色泽、气味、口味正常。 2.每批次货物剩余质保有效期须在6个月(含)以上(以采购人验收货物时间为准)。 3.包装要求:包装符合GB/T17109和GB/T24905的规定,标签标识应符合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用纤维袋或塑料袋定量包装(规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以便于运输存储使用为原则)。包装标识清楚,如印有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电话、SC编号等。 4.首次送货需附第三方质检机构(带CNAS或CMA标识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提供《出厂检验合格报告》。 5.验收标准:按照GB/T1355-2021标准及财库〔2016〕205号文执行。 6.供货质量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行业有关规定、招标文件技术参数执行,符合国家粮食卫生标准。 | 1(批) | 134,400.00 | 134,400.00 |
1-3 | 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 米面油 | 立立大 米、鲁吉 白小麦 粉、洞子 沟压榨浓 香菜籽油 | 供货质量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行业有关规定、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 1(批) | 1,565,000.00 | 1,565,000.00 |
1-4 | 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 食用油 | 洞子沟压榨浓香菜 籽油 | 1.质量标准:国家标准压榨一级菜籽油(非转基因)。 淡黄色至浅黄色,澄清、透明,具有菜籽油固有的香味和滋味,无异味,经280℃加热无析出物,油色不得变深。 产品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536-2021,包装应符合GB/T 17374《食用植物油销售包装》及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2.每批次货物剩余质保有效期须在6个月(含)以上(以采购人验收货物时间为准,)。 3.包装要求:必须采购预包装产品。包装标识清楚,印有SC编号、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电话等。 4.首次送货需附第三方质检机构(带CNAS或CMA标识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每批货均需提供《出厂检验合格报告》。 5.验收标准:按照GB/T1536-2021标准及财库〔2016〕205号文执行。 6.供货质量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行业有关规定、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 1(批) | 235,200.00 | 235,200.00 |
1-5 | 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 米面油 | 立立大米、鲁吉白小麦 粉、洞子沟压榨浓香菜籽油 | (一)01包:米 1.质量标准:国家二级籼米。 大米色泽清白,有光泽,呈半透明状,米粒大小均匀、丰满光滑,很少有碎米、爆腰(米粒上有裂纹)、腹白(米粒上乳白色不透明部分叫腹白,是由于稻谷未成熟,糊精较多而缺乏蛋白质),无虫,不含杂质。 加工精度按实物标准样品对照检验留皮程度,水分≤14.5%,最大限量杂质总量≤0.25%,碎米总量≤20.0%,黄米粒限量为1.0%,色泽、气味、口味正常。 产品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大米)GB/T1354-2018,食品安全标准按照GB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及GB 2763.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2,4-滴丁酸钠盐等112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2.每批次货物剩余质保有效期须在6个月(含)以上(以采购人验收货物时间为准,)。 3.包装要求:包装符合GB/T17109的规定和食品安全要求,标签标识应符合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GB28050等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用纤维袋或塑料袋定量包装(规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以便于运输存储使用为原则)。包装标识清楚,如印有SC编号、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电话等。 4.首次送货均需附第三方质检机构(带CNAS或CMA标识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每批次物资均需提供《出厂检验合格报告》。 5.验收标准:按照GB/T1354-2018标准及财库〔2016〕205号文执行。大米验收时须采用国内通行大米新陈度快速测定方法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两年以内所产的大米方为合格。 6.供货质量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行业有关规定、招标文件技术参数执行,符合国家粮食卫生标准。 (二)01包:面粉 1.质量标准:精制粉。 加工精度按实物标准样品或仪器测定值对照检验麸星,水分≤14.5%,灰分(以干基计)≤0.70%,湿面筋含量≥22.0%,脂肪酸值(以湿基计)≤80%,磁性金属物(g/Kg)≤0.003 g/Kg,含砂量≤0.02%,色泽、气味、口味正常,外观形态为粉状或微粒状,无结块。 2.每批次货物剩余质保有效期须在6个月(含)以上(以采购人验收货物时间为准)。 3.包装要求:包装符合GB/T17109-2008和GB/T24905的规定,标签标识应符合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用纤维袋或塑料袋定量包装(规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以便于运输存储使用为原则)。包装标识清楚,如印有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电话、SC编号等。 4.首次送货需附第三方质检机构(带CNAS或CMA标识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提供《出厂检验合格报告》。 5.验收标准:质量按照GB/T1355-2021标准,食品安全标准按照GB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及财库〔2016〕205号文执行。 6.供货质量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行业有关规定、招标文件技术参数执行,符合国家粮食卫生标准。 (三)01包:食用油 1.质量标准:国家标准压榨一级菜籽油(非转基因)。 淡黄色至浅黄色,澄清、透明,具有菜籽油固有的香味和滋味,无异味,经280℃加热无析出物,油色不得变深。 产品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536-2021,安全标准符合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包装应符合GB/T 17374《食用植物油销售包装》及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2.每批次货物剩余质保有效期须在6个月(含)以上(以采购人验收货物时间为准,)。 3.包装要求:必须采购预包装产品。包装标识清楚,印有SC编号、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电话等。 4.首次送货需附第三方质检机构(带CNAS或CMA标识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每批货均需提供《出厂检验合格报告》。 5.验收标准:按照GB/T1536-2021标准及财库〔2016〕205号文执行。 6.供货质量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行业有关规定、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 2(批) | 1,570,000.00 | 3,140,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徐徐 、 刘家祥 、 戴怀根 、 王立华 、 李敏 、 张文宗(采购人代表) 、 王畔富(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成本加上合理利润的原则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服务费01包:7500元,02包:7500元(说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协商决定)。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75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需解锁、需解锁、需解锁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26号。
2.中标详细信息:需解锁 下浮比例米33% 面42% 食用油30% ;井研县奇嘉商贸有限公司 下浮比例米30.6% 面33.7% 食用油31% ;绵竹市剑龙粮油有限责任公司 下浮比例米30.5% 面32% 食用油32%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汉王山监狱、四川省宜宾监狱、四川省内江监狱、四川省自贡监狱
地址: 四川省宜宾市高县月江镇汉王山、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象府路300号、内江市东兴区新江街道九龙村(东风路880号)、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鸿鹤路65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需解锁
地址: 宜宾市叙州区仁和小区9单元2楼2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老师
电话: 需解锁、需解锁
需解锁
2023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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