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检察院暖气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
-枣庄市
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检察院暖气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
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检察院暖气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中国山东上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11-21 10:0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400000202302000306 项目名称: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检察院暖气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8.0万元 最高限价:58.0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A | 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检察院暖气改造工程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投标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信用山东”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 58.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见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1月10日9时0分至2023年11月16日17时0分,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在中国山东上采购文件。 3.方式:网上报名,投标单位请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未在网上报名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无资格进行投标。备注:报名时的资格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最终通过或合格,报价单位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现场组织的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4.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1日10时0分(北京时间) 2.地 点:枣庄市民中心北二区枣庄市中心第二开标室 五、开启: 1.开启时间:2023年11月21日10时0分(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开标前通过系统上传。本项目实行网上不见面开标,各潜在投标单位无需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只需要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文件格式为.ZZTF)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枣庄市平台系统上传。(枣庄市网网站,制作并生成加密的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使用枣庄市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各投标企业按要求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不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再使用纸质标书。各投标企业的委托代理人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使用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须用CA数字认证证书锁现场或异地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签章及配合评委答疑工作。投标单位须在开标时间之前提前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操作流程详见枣庄市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不见面开标办事指南-枣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单位版))。开评标期间投标单位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代理机构将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互动交流栏与投标单位/投标人进行交流),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检察院机关 地 址:枣庄市山亭区府前路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 地 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县(区)解放北路126号中央广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经理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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