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大数据智能化治理一期项目大数据智能中心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浙江
-宁波市
1 、 招标条件
鄞州区大数据智能化治理一期项目大数据智能中心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已由 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建设,项目代码 2111-330212-04-01-780719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财政性资金 ,出资比例为 建设资金由区财政和宁波市鄞工大数据有限公司共同筹措解决 。 项目业主为 宁波市鄞工大数据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宁波市鄞工大数据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工燎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九峰海洋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总投资为45617.2万元。 建设规模:大数据智能中心及相关配套建设工程为新建工程,包含1幢单体,地上12层地下1层,建筑面积约为1102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7653平方米,地下一层建筑面积约为3373平方米。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学士路298号。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暖通空调系统的设备采购及安装,包括供货、产品的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保修期保修服务等。招标控制价为2590667元。
2.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交货期:接招标人(代建单位)书面通知后45日历天;安装工期满足总承包单位施工进度;调试周期:安装完毕后30日历天内完成。技术性能指标: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安全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投标产品制造或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即VRF多联式空调机组的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须出具VRF多联式空调的制造商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必须明确品牌和型号)。如两个或两个以上代理商以同一个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或者代理商和制造商以同一个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就本项目进行投标,则招标人都予以拒绝)。
3.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电子服务系统”( [:4011/website/home)自行。]:4011/website/home%EF%BC%89%E8%87%AA%E8%A1%8C%E4%B8%8B%E8%BD%BD%E3%80%82)
4.2 潜在投标人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招标文件网上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1日16时00分】
5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2月07日09时3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4011/gbweb/login)。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波市鄞工大数据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工燎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九峰海洋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学士路298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 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
联系人: 贺意波、毕健敏、陈力源
联系电话: 、83033570
监管部门: 鄞州区公共资源监督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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