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星河二十里铺段护岸工程更正公告
辽宁
-锦州市
锦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星河二十里铺段护岸工程(二期)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4-210798-000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锦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星河二十里铺段护岸工程(二期)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1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工程量清单更正,详见采购文件。
更正日期:2024年01月22日 13时49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辽宁、全国平台(辽宁省·锦州市)上采购文件。
2、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辽宁)及现场递交备份文件同时执行,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相关通知。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供应商需在辽宁进行网上登记注册后,用获得审核通过的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网上领取并采购文件。未获得审核通过的供应商不能进行网上领取和采购文件。网上领取及采购文件的具体操作,详见辽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链接,供应商操作有疑问的,可在项目采购公告有效期内向软件开发公司技术人员询求指导,自行完成网上领取及采购文件。
5、供应商未经辽宁上领取及采购文件件或未采购文件却递交投标文件的,按无效响应处理。不再受理供应商线下获取采购文件相关事宜。
6、请随时关注辽宁、全国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7、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及二次报价时间均为2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锦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锦州松山新区管理委员会)农业发展局(乡村振兴局)
地 址: 锦州市松山新区福州街29号325办公室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锦州市古塔区延安路二段126-66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先生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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