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
辽宁
-锦州市
2023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
竞争性磋商 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 采购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 在 线上 获取 采购 文件, 并于 2024年03月05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H24-210798-00025
项目名称: 2023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 001
预算金额: 654,000.00 元
最高限价: 654,000.00 元
采购需求: 完成 受污染耕地 安全利用 管理服务 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服务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1年内前完成并出具成果文件(具体服务期限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 /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⑴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执行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规定;⑵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统计局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⑶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⑴ 信誉要求: 截至报名结束前经 “信用中国”、“中国” 、 “辽宁”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 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 府采购供应商入库 ”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 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 ( 辽财采函〔 2020〕198 号 ) 。
四、获取 磋商文件
时间 : 202 4 年 02 月 22 日 08时 0 0分至 202 4 年 02 月 29 日 1 7 时 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线上获取
方式: 线上
售价: 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3月05日09时整 (北京时间)
地点: 辽宁
六、开启
时间: 2024年03月05日09时整 (北京时间)
地点: 锦州市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 150号),辽宁线上递交电子文件、解密及开标现场递交备份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 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 在 “辽宁”、“全国平台(辽宁省·锦州市)” 同时发布磋商公告 。 供应商 应 随时关注 网上关于本项目的更正信息 ,如因 自身未及时知悉更正 公告 相关内容而产生 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响应 文件同时采用辽宁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现场递交 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3 、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解密时限为30分钟】、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 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 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自行准备好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锦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锦州松山新区管理委员会)农业发展局(乡村振兴局)
地 址: 锦州市太和区福州街 2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 19-甲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锦州银行天桥支行
账户名称:
账号: 4101006820051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阳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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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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