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城县乌夏巴什镇9村示范村乡村建设项目二标段
新疆
-喀什地区
叶城县乌夏巴什镇9村示范村乡村建设项目二标段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叶城县乌夏巴什镇9村示范村乡村建设项目二标段已由叶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叶发改农经〔2024】3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其他,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100.0%,项目法人为阿布都热合曼·阿布力米提,招标人为叶城县乌夏巴什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喀什地区叶城县乌夏巴什镇9村
2.项目规模:新建0.2-0.8m3/s防渗渠 4.5 公里,并配套水闸、农桥等渠系建筑物。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E6531003908001393001001 | 叶城县乌夏巴什镇9村示范村乡村建设项目二标段 | 90 | 295.0 | 新建0.2-0.8m3/s?防渗渠?4.5?公里,并配套水闸、农桥等渠系建筑物。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及人员 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登记备案,未纳入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本项目不接受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内的企业投标。(3)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5)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都以电子的形式在“喀什地区平台”上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4年02月26日至2024年03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喀什地区系统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3月18日10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喀什地区网上发布。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喀什地区农业农村局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叶城县乌夏巴什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监管机构: | 叶城县农业农村局 | |
联 系 人: | 周海生 | 联 系 人: | 刘妍 | 联系人: | 叶城县农业农村局 |
电 话: | 电 话: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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