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华电哈密脱硫废水零排放系统多效蒸发设备采购招标公告(第二次)
新疆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新疆华电哈密脱硫废水零排放系统-多效蒸发设备采购(第二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水务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资金为自筹,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哈密巴里坤县三塘湖矿区
2.2 项目规模:
本工程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脱硫效率按不低于95%设计。根据锅炉专业资料,本工程每台炉产生脱硫废水约10t/h(氯离子浓度按15000mg/L控制),共计20t/h。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如下: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
CHDTDZ017/17-SB-14501 | 多效蒸发设备 | 多效蒸发设备 | 200 |
本次招标需另行缴纳投标保证金,上次已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将原路退还。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多效蒸发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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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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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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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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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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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至少具有一项300MW机组及以上采用低温多效闪蒸浓缩进行脱硫废水处理的供货业绩(处理水量≥15t/h),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封面、设备参数、双方盖章页。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应答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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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3-15 13:49 到 2024-03-21 16:00。
4.2 获取方式:
请登录按照相关流程操作。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04-07 09:00。
5.2 递交方式:通过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03-21 16:004.2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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