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华电蓟州尤古庄5万千瓦、侯家营5万千瓦、东施古5万千瓦风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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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CHDTDZ047/18-ZB-010 )
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天津分公司相关项目 天津华电蓟州尤古庄5万千瓦、侯家营5万千瓦、东施古5万千瓦风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天津华电泃水河新能源有限公司、天津华电青甸洼新能源有限公司、天津华电漳水河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 .1 招标采购项目 地址 : 天津市 蓟州区 尤古庄镇、侯家营镇、东施古 镇
2 .2 项目规模: 15 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暂定为2024年12月30日至2026年6月30日,具体以项目实际需求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 工程 EPC 总承包 (CHDTDZ047/18-ZB-01001): 天津华电蓟州尤古庄 5 万千瓦、侯家营 5 万千瓦、东施古 5 万千瓦风电项目风电场勘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风机主机、塔筒、华电集团已完成框架招标的电缆、主变、箱变、 GIS 等甲供设备材料除外)、升压站整体施工、风机基础施工、箱变基础施工、风功率预测系统(含测风设备及材料)施工、道路施工、集电线路施工、设备安装施工、环水保施工、消防施工、调试、试验、验收、项目质监组织检查验收、设备监造(招标人提供设备除外)、临时租地及各类补偿和恢复等一揽子工作以及完成上述工作所需要的配合协调工作。具体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工程EPC总承包】
1.承包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承包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承包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承包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承包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承包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承包人应具备:
①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和电力行业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及以上资质;
②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9.投标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2个150MW及以上陆上风电项目EPC总承包合同业绩(至少有一个已投运)。(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并提供有效的用户联系方式(联系人、职务、座机或手机等);投运业绩证明材料: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
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联合体各成员方均需满足“承包人资格要求”1~7中要求。
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设计单位需满足“承包人资格要求”8中勘察设计资质要求。施工单位需满足“承包人资格要求”8中施工资质要求,且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组成的联合体共同能满足“承包人资格要求”8规定的资质要求即可。
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应满足“承包人资格要求”9中规定的业绩要求。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联合体牵头人应由组成联合体成员的施工单位担任。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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