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交通学校现代产业学院智慧职业教育一体化教学平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宁夏
-银川市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2024NCZ000620
项目编号:SHXD2024ZC 第04号
项目名称:宁夏交通学校现代产业学院智慧职业教育一体化教学平台
采购预算金额(元):12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1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宁夏交通学校现代产业学院智慧职业教育一体化教学平台 智能化教学平台 1 可以实现与校内外资源互联互通,提供线上线下一体化的教学模式;支持教师和学生在平台上进行教学和学习;实现智能化资源管理和教学评价等功能 120000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 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要求:
(1)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3)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及宁财(采)发〔2020〕545号文件《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4)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宁财规发【2019】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可通过宁夏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系统”向参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办理融资事宜。
(6)供应商分支机构的请参照宁财(采)发【2021】22号文件《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执行。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8)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以及“###”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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