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海城市交通运输事务中心公路维修用沥青类产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辽宁
-鞍山市
公告信息公告信息公告标题:2024年海城市交通运输事务中心公路维修用沥青类产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有效期:2024-03-29至2024-04-07撰写单位:撰写人:杜铭源(2024年海城市交通运输事务中心公路维修用沥青类产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2024年海城市交通运输事务中心公路维修用沥青类产品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H24-210381-00234项目名称:2024年海城市交通运输事务中心公路维修用沥青类产品采购项目包组编号:001预算金额(元):2,032,000.00最高限价(元):2,032,000采购需求:查看(细粒式)AC13约2500吨。碎石10-15:≥23%、碎石5-10:≥26%、石屑≤48%、矿粉≥3%、油石比:≥5.0%(中粒式)AC16约1500吨。碎石10-20:≥19%、碎石10-15:≥12%、碎石5-10:≥23%、石屑≤44%、矿粉≥2%、油石比≥5%改性沥青砼SBS约1100吨。碎石10-15:≥23%、碎石5-10:≥26%、石屑≤48%、矿粉≥3%、油石比:≥5.0%乳化沥青约50吨。沥青含量≥60%、乳化剂含量≥2%结算时以实际使用量为准。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5日。供货时按采购人需求供货,每次的供货规格及数量按采购人供货通知进行供应,供应商在接到供货通知后1日内供货。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等。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库〔2022〕19号有关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再对企业报价给予一定比例扣除,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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