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医药中等职业学校校区租赁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
-长春市
项目概况吉林省医药中等职业学校校区租赁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LYFZB-2024-0305项目名称:吉林省医药中等职业学校校区租赁预算金额:200.000000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0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1.采购内容:拟租赁校区一处,满足入驻800-1000名学生的教学场地和生活场地需要,保障教学生活正常运转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2.租赁面积:总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要求拟出租房屋包含教学楼,教室(教室每个能容纳60人以上),会议室,药房、心理咨询室、电教室、库房、图书室、档案室等、食堂(一至两个,可容纳500人以上同时用餐)、超市、男女宿舍(男女宿舍要求分开,宿舍有淋浴间),篮球场(4个篮球架以上),体育馆(包含兵乓球,篮球,羽毛球等),超市,保安室。以上所有场所需均满足消防要求,消防设施包含(足数得消火栓,消防管道,高压水箱,应急灯,疏散指示牌,消防水池,水泵,消防柜等)。3.服务期限:租赁期限一年,(装修改造期不包含在租赁期内,装修改造期限另行约定,不收取租金,在采购单位预算资金有保障、服务标准、价格不变的前提下,可采用一次采购,按年续约的方式。服务期内,如所属权发生变更,书面通知中标单位后,服务期终止,采购单位无需额外承担任何责任)。4.服务标准:优质服务,达到采购人验收标准。合同履行期限:租赁期限一年,(装修改造期不包含在租赁期内,装修改造期限另行约定,不收取租金,在采购单位预算资金有保障、服务标准、价格不变的前提下,可采用一次采购,按年续约的方式。服务期内,如所属权发生变更,书面通知中标单位后,服务期终止,采购单位无需额外承担任何责任)。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且供应商为租赁场院的产权所有人。3.2场院需有封闭院墙、有门卫室、水、三相电等,院内场地需平整规范。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0-2022)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供应商为2023年注册成立的公司,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年(2022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缴纳证明材料。3.5近年(2020年至今)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3.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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