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湾核电站生产仓库作业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8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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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第一节
标题: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日期] (具体时间)
发布部门: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发布单位:
招标编号: JSHD-WZ-GKZB-24-0226
招标项目名称: 田湾核电站生产仓库作业车辆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概况: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田湾核电站生产仓库作业车辆及相关服务。
招标范围: 包括叉车、货车等物项及上牌、安装调试、培训等相关服务
交货地点: 叉车交货至招标人电站现场(投标人需协助招标人上牌),货车交货至招标人指定的地 点(连云港交警支队车管所上牌检车线,投标人需协助招标人上牌)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 60 天内完成供货
质量标准: 具体详见附件采购技术规格书
投标人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
- 合法经营的企业 (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
- 有能力完成本招标相关服务 (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相应证明),
- 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相关服务 (无政府主管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的情形),且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与签订合同企业须为同一企业,名称保持一致,
- 财务要求: 没有 *
- 业绩要求: 没有 *
- 信誉要求: 没有 *
- 人员要求: 没有 *
- 其他要求: * 至少需要提供近三年的安全业绩说明(格式见第 80 页),并加盖公章,发生 1 次及以上重大或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未提供或提供的安全业绩材料不真实将被否决投标*
联合体投标规定: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整机)如需进口,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 / 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提供不需出口许可和/ 或出口文件的声明.
投标人在投标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投标人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 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若中标后,后续项目执行期间如未能取得出口许可,投标人将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由此带来的后果.
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承诺由投标人自身的名义为本次供应的叉车、货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率 13%).
各投标人需遵守:
- 完全理解并同意招标公告所有内容.
- 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和条款条件(含报价和业绩要求)有明确的认知,并确认自身满足所有条件.
- 按照本公告要求准备完整的投标文件.
- 遵守法律法规.
- 参加开标会议.
- 准时参加货物接收、验收、运输等全过程.
- 严格保密.
- 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 30 日内签订合同.
招标代理机构: ****
联系方式: (电话): XXX-XXXX-XXXX
联系邮箱:
公告结束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发售截止时间:2024-04-18 00:004.2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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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7517116082224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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