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战略规划研究总院海外知识产权代理服务采购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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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战略规划研究总院海外知识产权代理服务采购项目(三次)
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中核战略规划研究总院海外知识产权代理服务采购项目(三次)已审批,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比例 100%且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核战略规划研究总院有限公司,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ZZGY-FW-GKZB-24-0168
2.2 招标项目名称
中核战略规划研究总院海外知识产权代理服务采购项目(三次)
2.3 招标项目概况
为拓展中核战略规划研究总院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研究所海外专利代理业务,进一步提
升核工业知识产权所知识产权业务多维度、全链条的服务能力。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取专
业公司为我司提供代理服务。
2.4 招标范围拟通过招标确定 2 家供应商提供以下服务,服务内容包括而不限于:
1.提供海外目标国的专利申请业务,目标国包括但不限于美国、英国、法国、西班牙、
德国、瑞典、俄罗斯、日本、韩国、阿联酋、沙特、巴基斯坦、阿根廷、南非、加纳、印尼、
加拿大、土耳其、澳大利亚、欧专局等;
2.提供海外软件著作权申请服务,目标国包括但不限于美国、英国、法国、西班牙、德
国、瑞典、俄罗斯、日本、韩国、阿联酋、沙特、巴基斯坦、阿根廷、南非、加纳、印尼、
加拿大、土耳其、澳大利亚、欧专局等;
3.提供海外商标注册服务,目标国包括但不限于美国、英国、法国、西班牙、德国、瑞
典、俄罗斯、日本、韩国、阿联酋、沙特、巴基斯坦、阿根廷、南非、加纳、印尼、加拿大、
土耳其、澳大利亚、欧专局等;
4.提供海外专利相关维护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复审、答复、无效、异议、转达官方文件、
著录项目变更、转达专利证书、代缴纳维护费用等;
5.提供海外商标相关维护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复审、答复、转达官方文件、著录项目变
更、转达商标证书、撤三、无效、异议、代缴纳费用等;
6.提供中英文互译、中俄文互译、中日文互译、中韩文互译等申请文本翻译服务。
2.5 项目地点
北京知识产权申请服务所在国。
2.6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两年有效。
2.7 质量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
有效的专利代理机构职业许可证。
(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
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 年 8 月至今)至少具有五项海外专利商标注册申请委托合
同业务案例,至少具有五项海外专利商标代理委托合同业务案例,至少具有五项海外发
明专利代理委托合同业务案例。提供的案例须覆盖 2021-2024 年度,须提供相应案例证
明材料(合同首页、服务清单或服务范围描述页及甲乙双方签字盖章页等,以合同签订
日期为准。一项合同中多项专利的须注明关键项。特别说明:近三年(2021 年 8 月至今)
至少具有五项海外专利商标注册申请委托合同业务案例——委托合同业务案例应包括
专利申请及商标申请,专利申请委托合同业务案例数量与商标申请委托合同业务案例数
量二者总计不少于 5 项,且专利申请委托合同业务案例数量与商标申请委托合同业务案
例数量均应保证至少有 1 项。)
(4)项目负责人:具有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且工作年限不少于 10 年,且近三年主要负
责至少 20 个相同分类的国外专利代理服务项目(需提供负责过的专利或商标清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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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2190917322743354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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