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热电厂、准大电厂2×100万千瓦煤电扩建项目含煤废水处理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内蒙古
-呼和浩特市
招标公告
金山项目:
2.1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
2.2 规模: 2×1000MW 高效超超临界空冷燃煤发电机组
2.3 建设工期: 本工程 2023 年 3 月开工,计划 2025 年 8 月 #5 发电机组投产, 2025 年 10 月 #6 发电机组投产。
2.4 标段划分: 含煤废水处理设备
准大项目:
2.1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大路产业园煤化工产业基地
2.2 规模: 2×1000MW 高效超超临界空冷燃煤发电机组
2.3 建设工期: 本工程 2023 年 9 月开工,2025 年 10 月 #1 发电机组投产, 2025 年 12 月 #2 发电机组投产。
2.4 标段划分: 含煤废水处理设备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 投标人在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或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国内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含煤废水处理设备不少于2份供货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影印件须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体现满足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页)。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投标人应未被火电装机容量1亿千瓦规模以上电力集团列入黑名单/失信企业名录,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0)。
注: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质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并且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能源集团公司招投标工作办公室》和相关政府部门的质量审查。
注意:具体的招标公告和申请流程可能因招标方和政府规定的政策而异,建议您直接联系招标方或访问其官方网站获取最新、最准确的信息。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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