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霞浦核电有限公司压水堆一期工程天然建筑材料第二阶段详查及社会料场初查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
-宁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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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霞浦核电有限公司压水堆一期工程天然建筑材料第二阶段详查及社会料场初查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5-02-2-253 )
项目所在地区: 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霞浦核电有限公司压水堆一期工程天然建筑材料第二阶段详查及社会料场初查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华能霞浦核电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
2.2 规 模: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服务内容止。
2.3 标段划分: 华能霞浦核电有限公司压水堆一期工程天然建筑材料第二阶段详查及社会料场初查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 点: 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
2.5 服 务 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服务内容止。
2.6 招标范围: 本次天然建筑材料第二阶段详查按照5台华龙一号机组相关设计参数要求进行,针对3个备选料场(国泰料场、金斗湾料场、竹坑尾料场)开展详查工作,并对邻近沿海省份及地市已开采的社会料场开展10家料场初查工作,在初查合格的基础上再额外增加可能的4家料场开展详查工作,以确定最终不少于4家详查合格的料源地用于开采设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包括岩土工程勘察专业在内的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时间签订为准),投标人需具有至少1项核电工程砂石料料源勘察工作相关业绩或核电厂主体工程勘察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其他条件:无。
3.2.4项目经理资格能力要求:项目经理须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正式在职员工,且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应至少担任过1项岩土工程勘察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近六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及合同业绩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合同标的范围页、合同签字页等材料)或其他证明材料。
3.2.5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2月21日至2025年02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