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玉门、精河、博州光热项目碳资产(CCER)开发集中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河南
-平顶山市
中标人信息:
中标人名称:需解锁
其他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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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的具体地点位于中国甘肃省酒泉市玉门、精河和博州。详细地址参见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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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招标文件和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响应文件编制及评审过程,最终确定以下单位为本招标项目的中标人:
a. 博州光热项目碳资产(CCER)开发集中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BRR23-ZB1-ZB-035-009)
- 中标人名称:需解锁
- 中标金额:20,000万元人民币
b. 精河项目碳资产(CCER)开发集中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BRR23-ZB1-ZB-035-009)
- 中标人名称:需解锁
- 中标金额:18,000万元人民币
c. 玉门项目碳资产(CCER)开发集中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BRR23-ZB1-ZB-035-009)
- 中标人名称:需解锁
- 中标金额:16,000万元人民币
以上中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完成项目的安装、调试和运行工作,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相关规定进行节能改造,实现碳排放达峰并力争达到峰值。
各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14个工作日内,应将全套工程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设备采购合同、质量保证协议、环保监测报告及相关竣工验收资料提交至招标人指定的财务管理部门。逾期未提交或未能通过审计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此次集中采购项目的成功实施,标志着公司在节能减排领域取得新的突破,公司将积极推动各类清洁能源项目应用和碳资产管理业务的发展,践行绿色发展之路,以实际行动助力构建生态文明建设新格局。同时,对于进一步加强与国内外知名环境技术服务公司的合作,提升公司品牌形象和影响力具有积极意义。
监督部门: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招标办公室、甘肃水利电力交易中心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澄清,请随时联系招标人或咨询相关权威机构。中标公告正式发布之日起,投标人有权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享有中标通知书、中标价格、合同条款等,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实施和管理。请各中标方在收到中标通知后的7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资料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办理现场踏勘、开标等后续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