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消防救援总队昌吉支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二)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
-昌吉州
项目概况新疆消防救援总队昌吉支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二)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ZJ246-027-KW项目名称:新疆消防救援总队昌吉支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二)预算金额:1466.052000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如有):1466.052000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见附表包号装备名称单位数量单价(万元)合计(万元)第十包空气呼吸器具5700.8000641.812高压气瓶个100.7000移动供气源套182.1000空呼气瓶个5200.1800化学氧自救呼吸器具720.3460冰域呼吸器组件套151.5000第十一包水上救生机器人台225.0000212.0000水下机器人台281.0000第十二包排水机器人台196.000096.0000第十三包破拆机器人台1148.0000148.0000第十四包灭火机器人台1100.0000100.0000第十五包轮式装载机台131.0000105.9000履带式挖掘机台174.9000第十六包水下推进器台22.8000162.3400水下摄像机台20.7500潜水浮力装置套120.4000潜水气瓶个200.2400潜水调节器(含附件)套120.5000潜水电脑表块120.4200管供式潜水装具套168.0000防水定位对讲机部600.3900潜水全面罩套271.6000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45日内交付货物。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第十一包、第十二包、第十三包、第十五包、第十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价格不再进行财政政策扣除;“第十包、第十四包”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所提供货物的制造商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给予10%的价格扣除; 2)落实《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第十六包产品:“防水定位对讲机”属于无线电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规定,应取得有效期内的《无线电设备发射型号核准证》,且在采购人要求的频率范围内。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3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项目投标;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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