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消防救援总队昌吉支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三)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
-昌吉州
项目概况新疆消防救援总队昌吉支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三)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JX—2024-085项目名称:新疆消防救援总队昌吉支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三)预算金额:1325.400000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如有):1325.400000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包号装备名称单位数量单价(万元)合计(万元)第十七包人员跟踪管理套装套517.000085.0000第十八包背负式可视系统套57.0000326.3170消防员单兵图侦系统套1311.76905G单兵图传台13.1000音视频布控球台23.3200指挥视频终端台18.5800卫星便携站套260.0000第十九包专业任务无人机A架565.0000325.0000第二十包侦查无人机架387.5000285.0000第二十一包专业任务无人机B架1130.0000215.0000无人机C(含功能模块)架185.0000第二十二包水下无线通信系统套14.500089.0830手持电台部850.4900公网集群对讲机部160.4900北斗有源终端部21.0000卫星电话部70.5500窄带自组网电台台110.0000无线中继台台110.0000骨传导通话装置套390.2370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45日内交付货物。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所提供货物的制造商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给予10%的价格扣除;2)落实《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项目投标。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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