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人民医院移动式人体成分分析仪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山东
-临沂市
项目概况兰陵县人民医院移动式人体成分分析仪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临沂市兰山区智圣路与沂蒙路交汇处临沂IFC国际金融中心10层1006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24CXCGXMO010项目名称:兰陵县人民医院移动式人体成分分析仪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20.000000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具备能够完成本次项目的人员、设备及服务经验;2、如供应商为生产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供应商为代理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记录;5、供应商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报名;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7、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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