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2024年度中国石化无机化学品招标(公开,催化剂上海分公司丙酸盐3-PⅡ150吨)其他无机盐丙酸盐3-PⅡ(≥99.5%)优等品25kg/桶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2024年度中国石化无机化学品招标(公开,催化剂上海分公司丙酸盐3-PⅡ 150吨)其他无机盐\丙酸盐3-PⅡ(≥99.5%) 优等品 25kg/桶(招标编号:NWZ240424-0801-013612)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其他无机盐\丙酸盐3-PⅡ(≥99.5%) 优等品 25kg/桶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概况
2.2 招标范围
序号
数量
单位
1
其他无机盐\丙酸盐3-PⅡ\(≥99.5%) 优等品 25kg/桶
150.000
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无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无机化学品投标承诺书》(见附件)
(2)生产商需提供(此条款流通商和代理商无需提供):提供工厂大门、工厂全景、生产车间、原材料库房、成品库房照片。
①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生产企业;
②投标产品为控股企业生产的,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标日前一个月出具的生产企业主要股东名单或出资人名单,投标人需控股生产企业50%及以上。
③分公司生产装置生产,提供有效的分公司营业执照及正常生产的证明文件。
④同一集团公司,生产能力共享,统一销售,提供集团公司相关文件。
(3)投标商需要在标书售卖截止后10日内(包含10日)向上海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投送招标物资样品(以揽件日期或业主收条日期为准)对10日后(不包含10日)收到的样品可不予评价。送样数量500克,样品必须注明产品名称、规格、批号、出厂检测报告及MSDS。具体送样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北路1658号,联系人:李静霞,联系电话:,。样品是否收到要和接收人联系确认,如因样品丢失等原因接收人未收到样品,责任由投标商承担。上海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收到样品日起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结果报告,该报告由上海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密封邮寄招标中心联系人,并于开标当日作为审查依据。样品检测考评合格的投标商作为有效投标商,样品检测考评不合格和未收到样品的投标商直接否决。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关联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