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江汉油建工程有限公司中石化江汉油建工程有限公司塔河分公司水泥电杆框架协议招标采购预案水泥电杆底盘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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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中石化江汉油建工程有限公司塔河分公司水泥电杆框架协议招标 采购预案水泥电杆底盘(招标编号:NWZ241216-0327-042016) , 招标人为 中石化江汉油建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水泥电杆底盘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水泥电杆底盘\DP8-2 | 580.000 | 块 |
2 | 环形预应力混凝土电杆\Φ190×350mm×12m | 450.000 | 根 |
3 | 水泥电杆卡盘\KP8 | 322.000 | 块 |
4 | 环型钢筋混凝土电杆\Φ300×300mm×18m | 120.000 | 根 |
5 | 预应力水泥电杆\Φ300×300mm×9m | 85.000 | 根 |
6 | 环形预应力混凝土电杆\Φ190×390mm×15m | 75.000 | 根 |
7 | 水泥电杆底盘\DP10-3 | 50.000 | 块 |
8 | 环型钢筋混凝土电杆\Φ190×300mm×10m | 25.000 | 根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无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投标人所供产品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全部技术参数要求,并对本次标的物报价负责,如果因达不到招标文件中全部技术参数要求,或不按照框架协议价格供货。将上报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按照“中国石化物资采购供应资源管理办法”给予取消交易资格、暂停交易资格、通报降级等处理。 (2)本框架协议为中石化江汉油建工程有限公司塔河分公司水泥电杆框架协议,原则上不接受其他单位引用该框架协议办理结算业务。投标人必须书面承诺:不引用该框架协议去其他单位或项目办理结算业务。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12时00分4.2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