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中原油建工程有限公司润滑油天津南港特种油脂及基础油储运工程三防动力检修箱等招标公告
中建-三防动力检修箱等框架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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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建-三防动力检修箱等框架公开招标(WZ20240410-3105-3183-B1)招标人为中石化中原油建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三防动力检修箱等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防爆接线箱
1.00
批
包1-三防动力检修箱等材料一批
2
防水防尘防腐接线箱
1.00
批
包1-三防动力检修箱等材料一批
3
防水防尘防腐电器装置
1.00
批
包1-三防动力检修箱等材料一批
4
防爆电器元件
1.00
批
包1-三防动力检修箱等材料一批
5
防爆电器装置
1.00
批
包1-三防动力检修箱等材料一批
6
防水防尘防腐电器装置
1.00
批
包1-三防动力检修箱等材料一批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须人提供2021-2023年国内标的物中的操作柱、防爆、三防配电箱物类物资合同信息,包括金额最大的5份单笔合同(五份即可),总金额≥300万元.须提供相应业绩列表(包括但不限于:数量、用户名称、签订时间、地点、联系人、合同金额、电话等)对应的合同复印件及发票。(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标的明细页及双方盖章页).上述资料如不提供、提供不完整、有虚假信息或买方无法核实的,视为无效。不接受业绩合同:①与同类产品制造厂之间的业绩;②在试验室或试验站的业绩;③销售元器件、组部件的业绩;④与代理商之间的业绩;⑤与非最终用户(即业主单位或负责所供货物运行、使用的单位以外的主体)签订的供货合同。
3.1.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3.1.8 对同属一家母公司的各级子公司,只能由母公司或者一家子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3.1.9 投标人须提供最近(2021-2023)年完整的无保留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投标前尚未完成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则报告年度要求可依次往前推一年。
3.1.10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标的物质量证明文件:防爆合格证、CCC认证证书,并且覆盖本次标的物,未提供或缺项否决其投标。
3.1.11 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在国内正式应用业绩时间不低于3年,提供截至本次开标日期满3年的标的物合同复印件各1份和对应的发票。
3.1.12 投标人须提报《质量承诺函》,由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1.13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4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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