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唐国际葫芦岛南票250MW、连山250MW风电项目塔筒加工(含分片式)招标公告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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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唐国际葫芦岛南票 250MW、连山 250MW 风电项目
塔筒加工(含分片式)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次辽宁大唐国际葫芦岛南票 250MW、连山 250MW 风电项目招标,招标人为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最终用户为辽宁大唐国际葫芦岛热电有限责任
公司南票新能源分公司、辽宁大唐国际葫芦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连山新能源分公
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及商业贷款,出资比例为 3:7。该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对塔筒加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02404LNTT-W001
2.2 建设地点:南票项目:葫芦岛市南票区;连山项目:葫芦岛市连山区。
2.3 建设规模:南票项目:装机 40 台 EN200-6.25MW-140HH 型号风力发电机
组,主机供应商选用远景能源有限公司。
连山项目:装机 2 台 H193-5.0MW-140HH 型号风力发电机组,
主机供应商选用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装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2.4 建设工期:15 个月
2.5 设备名称:塔筒加工
2.6 数 量:南票项目:40 台;连山项目:2 台。
2.7 技术规格:详见技术规范
2.8 招标范围:详见技术规范
2.9 设备(标段)交货地点:
本项目为分片式塔筒,从下至上 1-3 段为分片式塔筒,4-6 段为普通钢塔。
要求投标人将 4-6 段普通钢塔运送至风机点位车板交货,1-3 段分片式塔筒运输
至业主指定的堆场交货,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南票项目:分片式交货为:堆场 1:葫芦岛南票区大兴乡三台子村(范围不超
过 20 公里);堆场 2:葫芦岛南票区台集屯乡下浑九村(范围不超过 20 公里);堆
场 3:葫芦岛南票区黄土坎乡河上沟村(范围不超过 20 公里);堆场 4:葫芦岛南
票区虹螺岘镇英守村(范围不超过 20 公里);个别考虑(不超过 10 台)在风机点
位进行组装,最终堆场地点以合同谈判为准。整体式塔段为机位点车板交货。
连山项目:分片式塔段交货:堆场 1:葫芦岛连山区新台门镇石门子村(范围
不超过 20 公里);最终堆场地点以合同谈判为准。整体式塔段为机位点车板交货。
2.10 设备(标段)交货期:自首套钢板成套(完整套)后,45 天内首套塔
筒具备发运条件,后续须确保满足项目现场需求。
2.11 其 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
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近 6 个月内,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
项目中,因出现重大质量或违约等问题被通报并停止或暂停授标的,本标段不予
授标。
3.2 投标人必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交货进度要求;
3.3 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在中国大唐集团系统项目中出现过严重质量问题。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 投标人(制造商)专用资质业绩要求如下。
3.6.1 投标人须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或住建部颁发的钢
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并提供认证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3.6.2 业绩要求(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投标人须提供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 个 45MW 及以上风电场项目塔筒供货业绩(单机容量为 2.0MW 及以上)。针
对以上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材料: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
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以及供货证明
文件。供货证明文件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完成供
货的材料。
(2)投标人至少提供 1 个风电场项目塔筒业绩(每个风电场项目至少含 1
台/套分片式钢塔筒)合同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材料:合同首
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和合同签订时间页以及供货证明文件。供货证明文
件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完成供货的材料。
3.6.3 投标人近三年销售额(2020 年至 2022 年)合计大于 15 亿元(以经
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3.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7.1 近 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 ( 查 询 网 址 为 :
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
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7.2 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7.3 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
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 的方式进行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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