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兰市新安灌区水毁修复工程和舒兰市小一型水库新建非常溢洪道工程二项工程监理标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吉林
-吉林市
竞争性谈判
舒兰市新安灌区水毁修复工程和舒兰市小一型水库新建非常溢洪道工程二项工程监理标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 舒兰市新安灌区水毁修复工程和舒兰市小一型水库新建非常溢洪道工程二项工程监理标 ;
1.2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 -[2024]-00097号-1-1 ;
1.3 标段划分、招标内容:
- 4服务期限:工程施工及保修期的全过程监理直至竣工验收、保修期结束止;
- 5 资金来源: 财政 资金;
- 6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7 质量 标准 : 符合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相关行业标准的监理规范 ;
1.8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
1.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 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 属于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 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相关声明 及证明材料 ;
3 、本 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3.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 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具有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具有本单位出具的总监理工程师聘用书;且无在监项目;
3.4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提供个人参保证明(二维码查询或网上查询),否则其投标无效;招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
3.5 供应商 财务要求:须具备由专业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 20 20 -202 2 年)财务审计报告 或财务报表 ( 供应商 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至 202 2 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或财务报表 , 供应商 在 202 3 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仅需提供本年度财务报表即可) ;
3 . 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 . 7 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查询 ,######( )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项目 不 允许兼投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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