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锦兴电厂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性能检验服务招标公告
山西
(招标编号: CHDTDZ084/16-QT-2950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相关项目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性能检验服务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项目资本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西省吕梁市兴县
2.2 项目规模:建设容量2×35万千瓦超临界循环流化床空冷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除尘设施以及与之配套的项目、设施和公用工程(包括输配隧道、事故灰场、厂外补给水管线、进场道路及货运道路等)。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性能检验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 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xt.gov.cn)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 (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6.处于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上一级管理单位或 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7.资质等级要求: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综合检验机构甲类)
8.业绩要求:在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个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工程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检验服务的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封面或首页、检验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9.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个会计年度(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招标人不接受连续3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应提供企业成立以来所有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不接受自注册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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