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七局三分局内蒙古芝瑞工程钢材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询价单编号:POWERCHINA-0107-15065
(以PDF文件为准)
中国电建水电七局三分局
芝瑞抽水蓄能电站工程项目钢材采购项目
公开询比价书
项目编号: POWERCHINA-0107003-240018
各潜在投标人: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三分局计划采购一批 钢材 ,用于我公司承建的水电工程,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询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本次采购为公开询比价采购,报价方式为一轮报价。若贵单位有意参加,请注意如下事项并按如下询价安排办理有关报价事宜。
1、项目概括询价内容
1.1 芝瑞抽水蓄能电站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克什克腾旗芝瑞镇境内。
1.2本次采购的钢材用于尾水闸门井及进出水口扩散段施工。
1.3交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克什克腾旗芝瑞镇芝瑞抽水蓄能电站施工现场指定位置。
1.4采购内容: 钢材 (具体要求详见下表)。
1.5采购范围:以上表列 钢材 均为包含到买方指定地点的单价,包含标的物装车、铁路运输或公路汽车运输、保险、税金等。
1.6质量要求: 原材料应满足对应最新国家标准,墩头钢板迎水面应做防腐处理,喷砂除锈,除锈等级应达到GB8923规定的Sa2.5级,预处理后表面粗糙度应到达100-150μm,喷涂超厚浆型无溶剂耐磨环氧涂料,涂层厚度800μm。提供尖角点焊缝探伤检测报告,合格级别II级。提供防腐材料相应的材质报告,合格证等。提供防腐厚度检测报告。提供钢板材质报告。提供漆膜涂层附着力检测报告。
2、报价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报价人资格及其它条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 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作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职业健康证书。
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及一般纳税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作要求。代理商身份参与采购项目的单位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函,不作唯一授权要求。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近三年内(2021年至今)产品供应业绩不少于2个,并具有相关证明材料(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3)履约信用要求:报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至少一家同类竞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良好证明。
(4) 被列入中国电建股份公司及下属企业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报价;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履约的,将被列入黑名单;供应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产品的,列入永久禁入黑名单。
3、报价有效期:60天。
4、验收方式:
4.1买方指定1至2名人员为买方收货代表,其在卖方销售清单上签字,作为卖方货物已到现场的证明,指定人员以外项目部其他人员签收,卖方视为买方认可货物的交付。买方指定人员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告知卖方,并自书面通知到达卖方时产生效力。
4.2本货物验收为:按报价单要求国家标准的规定执行。卖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及有关部门的质检合格证明等必要文件。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办理验收手续。验收后提供经收货单位收货人签字确认收货数量、品名的卖方送货单据。
4.3验收时间:货物运输至买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在卸货当日内对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进行初步验收,超过5天视为买方对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数量无异议;如品种、型号、规格、数量不符合规定和合同约定的,买方在验收完毕后及时向卖方提出异议和处理意见。质保期内,对货物质量问题随时发现可以随时提出异议。卖方在收到买方异议后,应及时负责处理;如果卖方不予处理,视为同意买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买方有权将收到的货物自行处理,因此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卖方承担。
4.4买方有权对验收合格后的货物交予有资质的检验部门检验(检验费用由买方承担),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货物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卖方应及时更换,或者根据买方要求对缺陷免费进行修复以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
4.5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收货检验时对质量有疑义时,双方共同取样送检,费用由供方负责。
5、合同结算
5.1卖方按照合同规定在交货点验合格后,凭买方出具或认可的验收单据结算货款。
5.2结算价格实行固定价,供货时间为2024年4月至合同执行完毕。
6、支付和质保期
6.1卖方根据结算金额,开具全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要求一票制。
6.1.1开票信息
单位名称: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码:927469M
注册地址:成都市郫都区郫筒镇北大街成灌东路349号
注册电话: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二支行
银行账户:510055475
6.2付款方式为:结算完成并收到全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后三个月内支付结算货款的95%,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无息全额退还(质保期为6个月)。
6.3质保期自到达交货地点后,经买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7、技术规格偏离说明
报价人应按照询价内容中的技术规格做出“完全响应无偏离”。
8、询价文件的获取、递交、监督和公布报价结果
8.1、凡满足本询价书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在2024年4月14日10时(北京时间,下同)之前,在中国电力建设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站(http://####)在线报名后,务必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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