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三局第一工程公司甘肃玉门、青海格尔木南山口项目汽车衡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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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POWERCHINA-0103001-240061
一、采购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一工程 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 电子汽车衡 两台套, 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甘肃玉门抽水蓄能电站项目:
甘肃玉门抽水蓄能电站位于甘肃省酒泉地区玉门市境内,距玉门市直线距离约40km,距酒泉市直线距离约150km。电站靠近酒泉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距最近的风电场约15km。连霍高速、G312 国道、兰新铁路从玉门市经过,从玉门市经S238省道、昌马水库专用道路及现有简易道路可到达下水库坝址,工程对外交通运输较为方便。
电站装机容量1200MW,额定水头425m。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由上水库、下水库、地下输水系统及地面发电厂房等组成,建成后承担甘肃电力系统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电站为一等大(1)型工程。下水库位于照壁山北侧阴思道沟,坝址以上集雨面积4.01k ㎡。水库死水位2345m,正常蓄水位2380m,设计洪水位2380.3m,校核洪水位2380.5m。库底高程2343m,坝顶高程2384m,防浪墙顶高程2385.2m。库顶轴线周长2294m,沿轴线布置环库道路,拐点部位均采用圆弧连接。
青海格尔木南山口项目:
青海格尔木南山口位于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境内,上水库位于格尔木河右岸小干沟上游的支沟内,下水库位于格尔木河右岸山前台地,利用台地地形开挖围填形成。电站装机容量2400MW(8×300MW),额定水头425m,初拟以2回750kV电压接入松如沟750kV变电站,线路长度约2×90km。工程建成后服务于青海电网,同时服务于新能源消纳,承担电力系统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和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本电站为一等大(1)型工程,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及开关站等组成。
2、招标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南山口项目、玉门项目施工所用电子汽车衡。
3、采购数量
包件一(玉门项目)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
1 | 电子汽车衡 | 4.5m*18m,150t | 1 | 台套 | 面板σ=12mm |
合计 | |||||
设备包含: 1.汽车衡主体;2.数字传感器(用1套备4套);3.桌面称重显示器;4.电铃;5.称重计量软件(分度值20kg);6.其他附属材料 |
包件二(南山口项目)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
1 | 电子汽车衡 | 3m*18m,100t | 1 | 台套 | 全钢称面、4节、面板σ=12mm |
合计 | |||||
设备包含: 1.汽车衡主体;2.配套数字传感器(用1套备4套);3.称重显示器(桌面1套+室外1套);4.220V电铃;5.称重计量软件(分度值20kg,联网);6.电脑(i7/16G/256+1T/22寸显示器);7.针式打印机(DL-630KⅡ);8.联网、通讯线材料;9.其它附属材料; |
注:本次比价采购数量仅为预估数量,询比文件及需求一览表中的数量仅作为报价时的计价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量。本次询比采购数量与合同中数量可能存在差异,均以现场实际交货验收合格数量为准,该数量与合同数量也可能将存在差异。成交人不得因此向采购人及合同签订买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4、交货时间:计划交货期为合同签订日起,成交人应根据招标人要求一次性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5、交货地点:
包件一:甘肃省玉门市昌马镇玉门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包件二: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南山口项目部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
6.1 卖方所供可移动数字式电子汽车衡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有效版本的标准。
6.2 卖方所供可移动数字式电子汽车衡必须符合国家 GB/T 7723-2017、GB/T7724-2023、JJG 539-2016 标准。设备到场必须有物资发货清单、材质证明、出厂合格证及初检报告等必要文件。
6.3 卖方需提供成套的钢制基础及钢结构上下车道,包含整套设备的安装调试及相关售后服务工作。
6.4 卖方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环境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物资还应该符合买方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物资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报价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2024年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2、报价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需持有厂家的授权委托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报价人应具有电子汽车衡的供货业绩,在近3年内(2021年8月至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
4、报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报价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6、本次询比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生产制造企业不得与其销售公司、代理商同时参加本次投标,生产制造企业的多家销售公司可以同时参标,获得多家生产厂家授权的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7、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8、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9、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10、报价人不存在违规违法、禁止报价的情形。
11、本次询比价响应资格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4日15时00分4.2 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供VIP会员或询价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中国电建水电三局第一工程公司甘肃玉门、青海格尔木南山口项目汽车衡采购项目询比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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