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服务类班车)山东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2024-2027年食堂外委服务招标公告
山东
-枣庄市
(招标编号: CHDTDZ172/17-QT-056 )
一、 招标条件
(后勤服务类班车)山东华电新源热电有限公司2024-2027年食堂外委服务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新源热电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东省市荆庄街19号 。
2.2 项目规模:华电新源热电有限公司装机容量为:2×315MW+2×150MW,在职工人数约600人,每天用餐人数约1000人次,外委包括且不仅限于食堂餐饮日常服务、运行班中餐供餐服务、检修加班餐制作、运行和大(小)修工作餐配送、食堂所属区域卫生保洁、食堂设备设施维护修缮等。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自2024年8月6日至2027年8月5日,共3年。以实际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服务期限相应调整,总服务期限不变。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电新源热电有限公司2024-2027年食堂服务外委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8.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投标截止日提供不少于2项食堂承包的合同业绩(每项业绩均应提供不少于1份结算发票或进度款发票),年度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要求投标人随业绩证明提供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包含合同封面、合同金额、服务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
9.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关联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