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电韶关热电有限公司锅炉尾部除尘器和脱硫烟道防腐升级改造招标公告
广东
-韶关市
正在报名
(招标编号: CHDTDZ041/18-QT-166 )
一、 招标条件
广东华电韶关热电有限公司锅炉尾部除尘器和脱硫烟道防腐升级改造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广东华电韶关热电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广东省韶关市南雄市全安镇。
2.2项目规模: 2*350MW循环流化床机组。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60天。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 锅炉尾部除尘器和脱硫烟道防腐升级改造项目 (CHDTDZ041/18-QT-16601): 炉后烟风道钢结构修复 ; 除尘器净气室增设防腐涂层 ; 吸收塔喷淋层以上筒体及进出口烟道玻璃鳞片更新升级;吸收塔喷淋层以下筒体、支撑梁等钢结构玻璃鳞片更新升级 等内容。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锅炉尾部除尘器和脱硫烟道防腐升级改造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9.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资质在有效期内。
10.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至少具有3项及以上的燃煤机组尾部烟道系统(除尘器或烟道或吸收塔)防腐的合同业绩。(应包含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主要工作内容页或清单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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