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中清洁能源基地输电规划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西藏
(招标编号: CHDTDZ039/22-SJ-007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西藏能源有限公司项目 藏中清洁能源基地输电规划报告编制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西藏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藏中区域(西藏自治区雅鲁藏布江中游流域所在的拉萨市、山南市)
2.2 项目规模: 其他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本项目合同工期为: 2024年 8 月1日完成研究报告初稿编制;2024年 9 月1日前完成研究报告编制,并经过甲方确认 ,由甲方联系开展规划咨询或审查 。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本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 藏中地区清洁能源资源条件及开发规划。梳理雅中地区水电、太阳能、风能资源条件,结合环境敏感因素分析技术可开发量,根据国家抽蓄开发规划最新成果,落实配套的抽蓄项目,拟定电源项目组合方案。
2 . 西藏中长期电力供需形式研判。从电力系统现状、电力需求预测、电源规划等方面综合分析。提出中长期供需形势及内需保供方案,对外送能力进行分析。
3. 藏中清洁能源基地定位及消纳方案研究。综合分析全国能源电力流向格局、中长期能源电力流向展望,在此基础上,对藏中基地消纳定位进行分析。结合潜在受端市场中长期电力供需形势,对受端省份进行电力电量平衡分析,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送端基地出力特性及受端市场负荷特性,分析通道落地可行性,明确雅中基地消纳方案。
4. 藏中清洁能源基地输电方案研究。明确输电方式选择,分析电源配置方案、直流工程方案、送端换流站接入及电源汇集方案、受端换流站接入系统方案等,同时对规划选址选线初步分析。
5 . 投资估算及电价测算。基于以上方案对工程投资进行估算,按照相关边界条件测算电价,评估方案经济性。
6 . 研究报告质量要求。本项目研究报告深度需达到提交国家、自治区能源主管部门或电网公司组织专家评审深度。其中,如需要评审,承包人应负责会务组织,会务费、评审费、专家费等有关评审阶段的所有费用包括在本次报价中。
7. 纳规工作。承包人应协助发包人推动本项目成果纳入国家、自治区相关规划。
项目概况
藏中区域(雅中基地山南、拉萨范围内)清洁能源资源丰富。根据现阶段雅中水风光一体化基地规划、当雄尼木清洁能源规划,基地总装机容量约 5500万千瓦。目前,基地已投产水电153万千瓦;在建、核准常规水电60万千瓦,在建光伏电站170万千瓦。 受内需有限、外送受限影响 , 难以大规模开发、消纳雅中 丰富的清洁能源。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藏中清洁能源基地输电规划报告编制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3)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4)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资质等级要求(同时满足以下资质):(1)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2)投标人具有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质。
5.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个清洁能源基地输电规划(或送出方案研究)或3个市级及以上清洁能源输电规划(或送出方案研究)业绩(需附业绩合同复印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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