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和海城法庭维修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宁夏
-中卫市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000988
项目编号: NXJY-2024-006
项目名称: 海原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和海城法庭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 3058390.27
最高限价(如有): 3058390.27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施工合同签订后 120 日历天(具体以施工合同 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省投标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开标前任意一个月(2024年2月或3月)社保证明); (3)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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