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昌县良坊溪山洪沟治理项目
福建
-南平市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顺昌县良坊溪山洪沟治理项目 顺昌县良坊溪山洪沟治理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顺昌县良坊溪山洪沟治理项目 已由 南平市水利局 以 《南平市水利局关于顺昌县良坊溪山洪沟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南水建设【 2024 】 14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顺昌县顺防防洪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拔款及自筹 ,出资比例为 财政资金投资 80% ,自筹资金投资 20% ,招标人为 顺昌县顺防防洪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顺昌县良坊溪山洪沟治理项目 顺昌县良坊溪山洪沟治理项目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顺昌县境内 ;
2.2 工程规模: 总投资约 9084980 元 ;
2.3 产业类型: 第二产业 ;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项目综合治理良坊溪河道总长 3430m ,新建护岸总长 2576.48m 、河道清淤清障总长 1193m 、排水函管(洞) 16 座等 ;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
2.5 最高控制价: 9084980 元(控制价以最终财审价为准) 元, 其中 不可竞争金额 432618 元(含暂列金 432618 元,暂估价 / 元及其他项 / 元) ;
2.6 标段划分(如有): / ;
2.7 质量要求: 本项目工程质量须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 SL176-2007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SL223-2008 )等国家、行业及地方等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8 工期要求: 总工期 210 日历天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 。 -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 / 业绩 【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B 证)和 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及以上 职称, / 业绩 【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并 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 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 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 5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 09 至 2024 年 5 月 16 日 09 ( 北京时间,下同 ) ,登录 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5 月 16 日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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