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中心医院药学部配送服务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湖北
-荆门市
项目概况
荆门市中心医院药学部配送服务商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荆门市掇刀区军马场一路3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HS-2024-JM007
项目名称:荆门市中心医院药学部配送服务商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共分 4 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
荆门市中心医院药学部配送服务商采购项目(包1:中草药配送;包2:消杀药剂配送;包3:制剂室原辅料配送;包4:中药配方颗粒配送)
合同履行期限:3年(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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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包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且须在湖北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平台注册;对目录内所有品种均能配送。②包2:供应商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境内生产企业投标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限一类医疗器械);供应商为代理企业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三类医疗器械)或经营备案凭证(二类医疗器械);所投产品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还需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③包3:供应商若为生产企业的必须依法取得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供应商若为经营企业或代理公司的必须取得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资质证书,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配送品种必须具有药品批准文号或者登记号,并符合国家或湖北省的质量标准,已有标准品种数能满足医院临床需求;④包4: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供应商应为生产企业,必须依法取得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配送品种必须有药监部门颁发备案号,符合国家或湖北省的质量标准,已有标准品种数能满足医院临床需求。供应商须为“湖北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平台”中挂网的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⑤供应商须具备配送服务所需的仓储、运输、人员配备等条件,具有及时准量(含紧急、计划供应)将货物配送到位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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