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平区C284四鹤街道上洋村至中岩瀑布公路改建工程安防设施工程竞争性磋商
福建
-南平市
项目概况
延平区C284四鹤街道上洋村至中岩瀑布公路改建工程安防设施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综合大楼4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BSZB(CS)2024004
项目名称:延平区C284四鹤街道上洋村至中岩瀑布公路改建工程安防设施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7.7111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97.7111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经采购人确认,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资质:供应商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的按无效响应处理。项目经理要求:供应商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路桥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年龄60周岁及以下。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本单位员工以注册证书上所属单位或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上所属单位为准。需提供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及社保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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