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公司吉林热电等容量替代新建2×350MW热电联产项目分系统及整套启动调试技术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吉林
-吉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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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吉林公司吉林热电“等容量替代”新建2×350MW热电联产项目分系统及整套启动调试技术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301349,招标人为国能吉林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吉林热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1.1项目概况:本期建设2台350MW超临界热电联产机组,并同步安装烟气脱硫、脱硝装置。
2.1.2招标范围:(1)电厂工程分系统调试:锅炉分系统调试、汽机分系统调试、电气分系统调试、热控分系统调试、化学分系统调试; (2)发电工程整套启动调试:锅炉整套启动系统调试、汽机整套启动调试、电气整套启动调试、热控整套启动调试、化学整套启动调试; (3)特殊调试项目:锅炉特殊调试项目、汽机特殊调试项目、电气特殊调试项目、热控项目特殊调试项目 (4)涉网试验(应充分考虑电网公司试验要求,满足当地电网公司要求的其他涉网试验)。(5)部分性能试验。
2.1.3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8个月。
2.1.4项目地点: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徐州路35号国能吉林热电有限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独立承担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调试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调试的调试总工程师(或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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