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华电滨海汉沽48MW绿色生态复合光伏发电项目PC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天津
(招标编号: CHDTDZ047/18-ZB-005 )
一、 招标条件
天津华电滨海汉沽48MW绿色生态复合光伏发电项目PC施工总承包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天津滨海华电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 汉沽街道 。
2.2项目规模: 本工程总装机容量为 48 MW 。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本工程计划于202 4 年 5 月 30 日开工, 于2024年12月31日前投产带电(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天津华电滨海汉沽48MW绿色生态复合光伏发电项目PC施工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国家能源监管机关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9.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应具有不少于3项40MW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施工总承包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并提供有效的用户联系方式(联系人、座机或手机等)。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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