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茂名市分行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
-茂名市
项目概况
中国人民银行茂名市分行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详细地址:茂名市油城四路107号大院3号楼二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GDHB-FZFW-MM24036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茂名市分行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 人民币160万元/年(不含可抵扣增值税)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响应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磋商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报价单位,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5、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响应投标人对本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参与的服务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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