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寿光市大气污染溯源及精细化管控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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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寿光市大气污染溯源及精细化管控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山东省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寿光市大气污染溯源及精细化管控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783000202402000061 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登记号:ZFCG-SG-2024-0048 项目名称:山东省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寿光市大气污染溯源及精细化管控项目 预算金额:143.8万元 最高限价:143.8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项目建设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采【2019】39 号转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的通知》、《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建筑全生命周期过程中,政府采购工程选取的建材产品应符合《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基本要求(试行)》的指标要求,未列入《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基本要求(试行)》的应参考绿色建筑、绿色建材等相关标准要求。《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基本要求(试行)》中涉及的产品、材料及设备除应当符合《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基本要求(试行)》技术指标外,还应当满足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报价及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充分考虑上述因素。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实施采购,大型企业不得参加。 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相关服务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寿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供应商)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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