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民俗博物馆第七届数字峰会福建文旅专题展区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福建
-福州市
项目概况
第七届数字峰会福建文旅专题展区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开标室(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三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闽昇[2024]采043号
项目名称:第七届数字峰会福建文旅专题展区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
合同履行期限:第七届数字峰会期间(具体时间以官方公布时间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2)、资格承诺函(若有):供应商在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附件,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说明:①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供应商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 1 项的,则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③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④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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