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新庄煤业有限公司新庄煤矿安保委托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甘肃
-庆阳市
招标公告
庆阳新庄煤业有限公司新庄煤矿安保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5-2-025)
项目所在地区: 甘肃省,庆阳市
- 招标条件
本 庆阳新庄煤业有限公司新庄煤矿安保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 招标人为 庆阳新庄煤业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庆阳新庄煤业有限公司新庄煤矿安保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2.2 项目地点:甘肃省庆阳市宁县新庄镇新华村新庄煤矿
2.3 服务期: 3 年,具体开始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2.4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新庄煤矿治安保卫服务管理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2.2 企业业绩: 投标人近五年(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至少具有 2 项单份合同金额 200 万元及以上保安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能够反映业绩要求内容的页面、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的页面,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2.3 项目负责人: 近五年(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至少具有 2 项单份合同金额 200 万元及以上安保业绩(提供合同或任命书或服务单位盖章版证明资料),并提供在投标单位劳动合同或近 6 个月社保证明;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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