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十二局新能源工程机械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EPC)安全用品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新能源工程机械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EPC)
安全用品采购项目询比价文件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12-240137
我单位新能源工程机械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EPC)计划采购一批安全用品,拟采用公开询比价采购方式进行本次货物的采购,请于2024年05月14日17:00前,按以下要求将报价文件提交至####平台(####)。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注:本次采购数量仅为暂定估算量,以现场实际交货验收合格数量为准,报价人不得因此向采购人及合同签订买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二、采购要求
(一)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货物为新能源工程机械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EPC)所使用的安全用品,报价包含货物原材料、生产加工、包装、出厂检测、销售、装卸、中间仓储、运输、过桥过路、车辆燃油、技术文件、技术服务、交货前所有风险所涉及的保险等全部供货环节发生的所有费用、利润、税金、售后服务费、人员培训费、检验试验费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若为代理商中标,该价格中还包括代理费及相应税金等费用。
2.交货时间:预计交货时间为2024年05月至工程完工,按项目需求计划分批交货,以实际交货数量结算。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预计交货时间存在差异,中标人不得因此向招标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3.交货地点:交货地点为交货地点为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新能源工程机械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工地或需方指定地点,采购人可根据生产需要调整施工区域内收货地点,报价人需无条件满足。
(二)质量标准或要求:
1.报价人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如遇国家标准更新,以最新标准为准。
2.产品须符合国家对产品质量、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方面的现行标准要求。
(三)报价文件格式及内容
1.报价文件技术资料描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报价人需提供月度最大供应能力、仓储能力、履约能力及交货进度保障措施;
(2)产品质量承诺,出现质量问题的处理措施承诺;
(3)售后服务措施;
3.报价方式:本次报价为固定单价,按照付款方式综合报价。合同价格包含供方将货物运送至需方指定交货地点并交付给需方履约联络人之前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生产加工、包装、出厂检测、销售、装卸、中间仓储、运输、过桥过路、车辆燃油、技术文件、技术服务、交货前所有风险所涉及的保险等全部供货环节发生的所有费用、利润、税金、售后服务费、检验试验费等。若为代理商中标,该价格中还包括代理费及相应税金等费用。
(四)质量保证:
1.质量保证期: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质保期内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质量保证期不能低于国家标准以及采购方与业主签定的主合同的规定。质保期的约定,并不能免除供方的产品质量责任,因产品质量问题给需方造成损失的,由供方负责。
(五)付款方式:
1.采购人采取银行转账/承兑汇票/建行E信通/农行E账通/电建融信/国内信用证等方式支付货款,承兑汇票/建行E信通/农行E账通/电建融信/国内信用证等信用支付比例不超过合同实际总额的40%,采购人不承担承兑贴息费、信用支付手续费。
2.供方按需方订货通知单要求将货物分批运到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新能源工程机械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EPC)指定地点。货物到达合同指定交货地点,经验收合格双方签字确认后按月结算,每月最后一日为本月结算截止日期,每月15日前办理上月结算手续,结算后10个工作日内,供方向需方开具符合国家规定且满足需方财务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方收到与结算金额等额的发票后在需方业主支付需方的进度款到位的情况下10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月结算周期内货款的97%,剩余货款的3%作为质量及履约综合担保,在该批货物供货满6个月后逐月无息返还。
三、报价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应的销售资质。
2.报价人应具有与本次采购产品相类似供货业绩(附合同扫描件)。
3.报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报价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行为,供应产品未出现过质量问题,且未被股份公司或子企业列入黑名单。
5.报价人须注册成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且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其他事项
详见后附。
五、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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