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茂名石化化工分部2#加氢装置装置设备更新换热器招标公告
茂名分公司2#废碱进出料换热器(套管式)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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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茂名分公司2#废碱进出料换热器(套管式)公开招标(WZ20240603-2109-5341-B1)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换热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废碱进出料换热器 EB501X
1.00
台
包1-换热器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7 证书、资信:投标人须持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压力容器规则设计资质及至少A2级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3.1.8 业绩要求:投标人需具有2019年至今(以合同交货期为准)至少2台套管(夹套管)式换热器的供货业绩,并且同时具有至少1台镍基材料(如:N06600, N06625, N10276, N08810,N8367)设备的制造业绩(换热器管程为镍基材料的也算有效业绩)。投标人需提供相应的业绩合同扫描件(业绩合同至少包括物资名称、数量、设备材质也可在技术文件中体现、合同交货期等)、签字版技术文件扫描件(技术文件可用设计签字版的询价文件(或规格书、图纸)代替)、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并提供合同和发票的对应关系清单),并对提供资料真实性负责。业绩证明文件不清晰或未提供齐全均视为无效证明。
3.1.9 投标人必须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文件不存在虚假的资料。(提供承诺书)
3.1.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1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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