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市消防救援大队伙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黑龙江
-黑河市
项目概况
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市消防救援大队伙食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远程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3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QGC-CG-2024-018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市消防救援大队伙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46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0.46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供应商需满足相应资格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申请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4、信誉要求:4.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官方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4.2、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2021年5月21日至2024年5月27日)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否则将被拒绝投标,以中国裁判文书查询结果为准;5、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磋商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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