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双能X射线骨密度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
-常州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400-CTZB-G2024-0148
项目名称: 常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双能X射线骨密度仪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13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人民币 130 万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是 □否。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合同范围内所有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制造。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获得采购合同的投标人应承诺将采购项目中不低于40%的金额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 ■否;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满足以下两项中任意一项要求: ①投标人为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②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经销商:具有有效期内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提供所投产品的有效医疗器械注册证; (3)如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投标人应提供以下之一的证明材料:a.此设备的本区域的经销(代理)商,必须提供逐级经销(代理)商的证书;b此项目的授权经销商,必须提供本区域经销(代理)商(或生产厂家)对本次采购的项目授权,同时提供逐级经销(代理)商的证书(外文授权或代理证书的需提供中文译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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