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能源阳山小江50MWp农光互补光伏项目工程监理重新招标项目公告
三峡新能源阳山小江50MWp农光互补光伏项目工程监理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2130011001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峡新能源阳山小江50MWp农光互补光伏项目工程监理重新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三峡新能源阳山发电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三峡能源广东阳山小江50MW农光互补光伏项目场址位于阳山县城北部约13km,小江镇镇东南部约5km处,中心经纬度坐标分别为24°35′13.68″,112°38′23.41″,海拔约650m。场址区南侧有G107国道经过,对外交通条件较便利。该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分别为1340.2亩,总建设规模为60MWp。以3回35kV线路接入本期新建110kV升压站,最终通过1回110kV送出线路接入距离场址西南侧约32.7km处的220kV高联变电站,本期通过临时送出约12km长的35kV送出线路。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整个光伏项目(含送出工程)施工准备、工程场区内(外)生产设施、升压站土建及电气工程、箱逆变基础及场内道路施工、组件及支架安装、集电线路施工、机电设备安装调试工程、水保及环保工程(包括上述各项目缺陷责任期)等所有工程的全过程建设监理工作以及配合业主完成其他工作。
计划工期:施工工期6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②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书。
业绩要求:
近三年具有2个及以上光伏电站(规模在50MW及以上,含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变电站)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等全过程监理业绩。(须附相应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人员要求: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国家或相关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至少1个50MW及以上类似工程的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等全过程监理经验和监理业绩(须提供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
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投标限制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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