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公司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二期(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工程空气处理机组及暖通自控系统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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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福建公司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二期(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工程空气处理机组及暖通自控系统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604736,招标人为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电厂一期工程已建设2×600MW超临界燃煤机组,于2005年4月28日开工,1#机组于2007年7月26日投产,2#机组于2007年10月16日投产。本期工程在一期西侧扩建,厂区场地一期时已按4×600MW规划容量一次回填形成,建设条件较好。本期拟利用原规划预留场地建设二期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二期(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工程配套的的空气处理机组及自控系统,它包括空气处理机组及自控系统本体及其附属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安装和运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2.1.3交货地点:福建省福清市江阴镇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二期项目施工现场。
2.1.4交货期:2024年8月1日(暂定,具体交货时间以业主或监理通知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600MW及以上等级发电机组空气处理机组(风量≥35000m³/h)及暖通自控系统供货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参数指标需在合同或技术协议中有明确数值体现,如未体现需提供有效替代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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