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电力大坝一二、三、四期车用柴油物资类框架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宁夏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大坝一二、三、四期车用柴油物资类框架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204763,招标人为国能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国能宁夏大坝电厂位于青铜峡市大坝镇,负责国能宁夏大坝电厂一二期,四期机组运营管理工作。一二期建设有 4台33 0 MW发电机组,四期建设有2台66 0 MW发电机组 。 国能宁夏大坝电厂 1991年正式投产发电,至今已运营30年。
2.1.2招标范围:国能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台内燃机车、12辆特种车、2辆通勤车(银川) 车用 0#柴油( 197.607 吨)、车用 -10#柴油( 8 吨)、车用 -20#柴油( 96.799 吨); 国能宁夏大坝三期发电有限公司 12辆特种车 车用 0#柴油( 5.38 吨)、车用 -20#柴油( 2.66 吨) ;国能宁夏大坝四期发电有限公司 6辆厂内特种车辆车用柴 0#柴油( 3.361 吨)、车用 -20#柴油( 1.66 吨) .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1.4交货期:本次柴油采购实施框架协议合同,期限一年。合同签订起一年或实际供货数量达到合同约定的预估采购数量,则合同终止执行,两者先到为准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具体供货起始日期以接到招标人通知为准)。
2.1.5供货地点:宁夏青铜市大坝镇国能大坝发电公司指定地点。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含柴油)。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运输3类),或指定1家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运输3类)的运输公司为其承担配送服务工作(投标人自己承担配送服务工作的须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人指定运输公司为其承担配送服务工作的须提供双方签订的运输合同及运输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 5 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柴油销售合同业绩 2 份,且单份合同供货量 200 吨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若合同不能表述要求信息的应提供对应的技术协议等材料作为补充。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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